老年大学与协会活动
大连交通大学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
浏览次数:3573   添加时间:2015年3月30日 12:46

1、校务委员会为老年大学的工作机构,由校长、副校长、委员组成。

2、校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事内容为:

1)研究确定校委会成员的调整,决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,教师聘任,以及相关人员的调配。

2)审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设施、办学条件更新改造计划。 

3向离退休处提出年度所需相关经费的预算方案;负责筹措经费审核预决算 

4)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
5)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6)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。

3、校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,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校长提议适时召开。

版权所有: 大连交通大学 
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邮编:1160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