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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采购公用设备、福利品、大批量活动用品及纪念品,由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二、采购日常办公用品、活动室日常用品、小型比赛纪念品,由处会议决定。
三、物品采购过程由两人以上人员进行市场调研(大宗物品及贵重物品,须有离休管委会或退休管委会人员参加),坚持货比三家、物美价廉、勤俭节约的原则,将价格等情况报处领导,提交相关会议进行研究,大宗物品及贵重物品报销由党总支书记签字验收。
四、所购物品要进行入库登记,帐物两清。
五、固定资产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大连交通大学离退休处
2013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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