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制度
首问负责制度
浏览次数:2079   添加时间:2013年7月1日 14:58

一、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外部人员到我处办事、来访、电话询问等,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、办理、解答或交经办人办理的制度。

二、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洽办事、来访、电话询问的工作人员。

三、首问责任人的职责:

1、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;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“一次性告知”有关办理的事项,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。

2、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部门或经办人;经办部门无人或经办人不在时,应接下需办事项,并记下联系电话,再交经办人办理。

3、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,应耐心解释清楚并告知承办单位。

4、属于电话咨询的,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或处理。

四、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,应文明礼貌、主动热情,做到耐心、细致、周到、负责,让每位来访来电、办事人员高兴而来,满意而归。杜绝推诿、搪塞、久拖不办或根本不办的现象和行为。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五、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明确、了解本部门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范围;强化职业道德意识,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,树立组工干部形象,做老同志的贴心人;加强业务学习,加强制度化、规范化服务管理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,提高办事效率,提高服务质量。

六、首问责任人要对接待办理、解答的事项记录在工作日志上,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。

七、首问负责制实行处、科分级负责和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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