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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我校离退休处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,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地保障离退休老同志的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结合我校离退休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预案。 一、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离退休处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中的突发事件。 二、预案的实施原则 统一领导,快速、有效控制事态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,由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,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。 三、应急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长:离退处党总支书记、处长 副组长:离退处副处长 成员:离、退休科科长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: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;掌握全局形势,作出重大决定,制定临时对策,适时发布命令、通告;对所需的人、财、物进行总体协调;联络有关部门参与行动。 四、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、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情况或得到情况报告,应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,同时采取措施制止事件的恶化、发展。重大事件发生后,第一知情人要立即拨打火警119,盗警110,救护120等,并抢抓第一救护时间、组织人员及时、有效地进行处置,控制事态的同时向应急指挥小组、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。 2、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。应急指挥小组在得到事件报告后,指挥组长迅速指挥调集人员奔赴现场开展工作。掌握控制局面,并做好人员情绪安抚工作,制止事态扩大。 3、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共同协商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,调查事件发生原因、形成事件处理意见,同时做好人员安抚工作并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事态及处理情况,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处理。 五、责任与奖惩 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对迟报、谎报、瞒报和漏报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、渎职行为的,我校离退休处按照有关规定向管理部门报告,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得好的,离退休处将建议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。 六、本预案于2016年6月12日实行。 七、本预案由学校离退休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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